2008年3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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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枪手”代考面试露馅
考生极可能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
周俊朗 潘贤群 龚方听

  本报讯  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排名第二的一名考生,在面试时请“枪手”代考,结果露馅。温州市人事部门前天通报称:考生陈某被取消面试成绩,且可能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;瑞安警方对“枪手”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。
  3月22日,温州市2008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在6个考点举行。当天上午7时20分,考生相继进入候考室。
  工作人员在对“陈某”的身份进行核对时,发现其身份证及通知书有异常。此时,面试工作组的有关人员已注意到了考生的议论:“前几天,参加体能测试的好像不是他吧?”“会不会是‘枪手’啊?”
  遭人怀疑的考生陈某,永嘉籍,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。他报考瑞安市公安局法律专业的职位。此次公务员考试,该局一共招录15名,其中法律专业5名,而该专业参加笔试的考生有108人,陈某的笔试成绩排名第二。
  在考务室,“陈某”对工作人员的询问始终沉默不语。瑞安市人事局有关人员说:“虽然‘陈某’可能有作弊嫌疑,但我们还需谨慎处置,毕竟这会给个人前途造成很大影响,便让他按正常程序进行了面试。”
  面试结束后,“陈某”再次被请入考务室。根据陈某报考时的原始资料,工作人员发现此“陈某”非彼陈某。参加面试的“陈某”身份证系伪造,面试通知书上的照片也被更换了。
  面对质问,“陈某”称:“我有权保持沉默”。后瑞安警方介入调查发现,这名“枪手”姓汤,系北京某高校研究生。
  汤某在接受警方询问时交代,在参加面试前,陈某曾请内行人对自己进行测试,结果成绩不理想,遂萌生请“枪手”代考的念头。目前,警方还无法联系上陈某。
  3月22日,瑞安警方对汤某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。同时,温州市人事部门已将材料报省人事考试办公室,当事人陈某可能受到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处理。